特许经营模式的本质是借助品牌和加盟商的优势资源来实现双方的利益,所以特许经营的主要矛盾是品牌和加盟商之间的利益分配。为了有效平衡双方的关系,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应运而生。根据品牌授权加盟者的经营范围,餐饮加盟店可分为区域加盟店和单店加盟店
①区域特许经营:
a)区域多店加盟店:授权加盟商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内开设指定数量的加盟店。加盟商应亲自参与经营,不得转让,也不得独立招募二级加盟商。
b)区域二次加盟:加盟商有权在指定区域内招募二次加盟商,有权控制加盟费,但需要向品牌支付更高的费用。
②单店加盟店:被加盟者被授权在一定的地点、一定的商业街区开一家加盟店。
在单店加盟中,根据投资资源、商业地产资源、日产经营权、利益分配四个维度,单店加盟可分为四个部分,根据参与程度,可分为四种类型。
餐饮加盟:一种独特的加盟模式,类似的直接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品牌经营在日常经营中起主要作用,加盟商给予一部分资金,获得一部分利润。
合资模式:双方共同投资,日常经营由加盟商把控,品牌商会提供设备、统一供应、培训、监督、运营支持等服务,双方分享利润。
供应模式:日常经营由加盟商投资负责,品牌方供应并从中获利,加盟商自负盈亏。
品牌加盟模式:双方合作限于开店、共享品牌。从投资到日常运营,都以加盟商为主。加盟商自负盈亏,品牌主要赚取加盟费。
在单店特许经营模式中,合资模式和控制水平中等的供应模式较为常见;控制力强的直接营销模式在国际品牌和发展阶段较为成熟的本土大品牌中较为常见;控制水平弱的品牌特许经营模式成为快速招募品牌和特许经营骗局的灾难区域。
餐饮连锁加盟模式在演变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随着整体市场环境和品牌发展阶段的不同而不断演进。
一方面,一些品牌在被某一特许经营模式下,会根据区域发展情况选择其他特许经营模式。
另一方面,目前主流的特许经营模式并不适合所有品牌。品牌运营商将根据自身发展特点,探索独特的特许经营模式。而这种创新精神也使餐饮连锁加盟市场充满了活力。
以下是三种创新的特许经营模式,尝试较多:
员工内部特许经营模式:为员工提供独立经营餐厅的机会。加盟的员工享有与外部加盟者相同的权利,是独立加盟店的所有者。培养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员工作为加盟商,可以降低加盟商对品牌和基本经营的认知风险,更有利于共同价值观的建立。
众筹模式:通过众筹获得资金、商业地产等资源。众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门店扩张中的资源问题,但同时也面临着资金不透明和缺乏第三方监管的问题。
托管模式:在合资/供应模式下,加盟店的日常运营由加盟商全权负责,但部分加盟商缺乏餐饮管理经验,导致店铺经营不善,给品牌和加盟商都带来不利影响。
托管模式下,品牌以自己的管理团队接管加盟店,加盟者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成本,实现双赢。但这种方法对品牌运营商的人力资源储备有较高的要求。